學務處

單位沿革

民國 83年大學法公佈實施後,各大學漸次設立「學生事務處」,掌理心理諮商、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衛生保健及其他輔導事項。本校於94年7月1日裁併「政戰綜合科」與「諮商中心」成立「學員生事務處」,業管「學員生事務」、「政戰實務」、「心理諮商輔導」等工作,期發揮學生事務工作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