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系

系所評鑑

本系評鑑是依據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大學院校系所評鑑實施計劃」訂定內容與標準,作為本系進行自我評鑑之方向,分別針對「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學術與專業表現」、「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等五個評鑑項目及其評鑑參考效標為主軸,而本系評鑑機制主要從四個向度評鑑本系之教育品質,包括:

(一)「做什麼?」,即確立本系設立之宗旨與目標為何?

(二)「如何做?」,即確認本系在課程設計、教師素質與教學、學生學習與評量、行政與管理之實際作法為何?

(三)「結果如何?」,即檢視本系在教師專業表現與在畢業生表現上,是否符合學系設立宗旨和目標及辦學特色的程度為何?

(四)「如何改善?」,即檢討本系在整體運作過程中發現與宗旨和目標有所偏離時,如何進行品質改善與改善之成效為何?

    對於系所自我改善機制推動,系上也結合所有專任教師編成「系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及「系自我評鑑計畫工作小組」,針對五項評鑑項目、參考效標作為責任分工的依據,並以分工方式完成第一週期系所評鑑改善執行與管制,同時也對於民國105年第二週期系所評鑑持續進行資料蒐整、分析及報告撰寫作準備,再交由系上行政團隊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及各項相關佐證資料的綜整與呈現,自民國96年起,本系每年定期邀請校外訪評委員實施系所自評,提供相關改善意見,讓本系所有師生對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課程規劃、學系發展方向與特色,均已有深入的瞭解並建立共識,也有利本系未來整體系務發展規劃與推動,藉此建立本系自我持續改善的機制。

此外,本系在各項工作執行上也不斷地以PDCA(計畫Plan、執行Do、檢核Check、行動Action)的概念為基礎,落實各項評鑑工作以期建立更優質的教育品質。

    另外本系為有效推動教務工作與落實,也針對教學品質、課程設計、教學設備(施)、師資能量等項進行SWOT分析,以瞭解各項的優勢、弱勢、機會及威脅所在,並納入學系發展規劃書,作為本系教育投資的重要參考,並配合學校政策落實教學及教師評鑑,進而瞭解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的狀況與成效,期能達到「學生主動學習、教師認真教學」之目標。

最後,本系為落實評鑑之精神,除了持續提供學生優質的學習環境外,也針對學生學習成效與核心能力之落實,已建立一套評估機制,透過各項輔導措施,以確保優質的學生學習環境與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