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系
民國四十二年,因應本校改制四年制大學,成立「軍事工程系」(教師編組),並隸屬教育委員會。
民國四十四年,教育委員會改制普通科學部及社會科學部
民國六十六年,普通科學部更名自然科學部。
民國六十七年,成立二年制土木科(專科部)。
民國八十五年,自然科學部與社會科學部合併為大學部。
民國八十八年,成立二年制土木工程技術系( 僅一期 )。
民國八十八年,教育部核定軍事工程系與測繪系合併,成立 「土木工程學系」,授予畢業生工學士學位。
教育目標
根據國軍「為用而育,計畫培育」教育政策、陸軍工兵官科能力要求,以及本校「培養允文允武、術德兼備之軍事領導人才」教育目標,本系教育目標設定為「培養具備軍事工程規劃分析與管理監造能力之領導幹部」,並以下列四項原則設計課程:
1.教授土木工程專業知識,俾使理論與實務並重。
2.建立管理和溝通能力,養成團隊合作精神。
3.培養國際觀,建立工程倫理與道德標準。
4.孕育國防科技軍官之氣質修養及領導才能。
核心能力
1.運用數理及土木工程知識。
2.執行實驗、分析數據及撰寫報告。
3.操作工程實務所需儀器及設備。
4.培養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技能,並有持續學習能力。
5.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
6.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
7.認識時事、法令及工程環境之影響。
8.理解工程倫理及建軍備戰責任。
1.結構工程:抗炸、抗衝擊、低碳/零碳/負碳結構材料研發。
2.大地工程:視覺化、數位化及智慧化之災害環境潛勢評估機制。
3.營建管理:視覺化、數位化及智慧化之工程規劃、設計及管理機制。
近程規劃 / 持續IEET認證自我改善機制,加強整體競爭力,另將研究融入教學,提升教師專業素養,增進教
學 品質。
中程規劃 / 鞏固軍事工程學理發展主軸,教導學生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強調驗證層次。
遠程規劃 / 將高強度結構材料運用於軍事工程設施,並結合平、戰時軍事結構之非破壞健檢機制,增強國防設
施防禦效能及延伸其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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